認監委關于發布消防産品強制性 産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發布時間:2020-12-01
2020年第26号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強制性産品認證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18号)有關消防産品目錄調整的結果,現發布《強制性産品認證實施規則 火災報警産品》(CNCA-C18-01:2020)、《強制性産品認證實施規則 滅火器産品》(CNCA-C18-02:2020)、《強制性産品認證實施規則 避難逃生産品》(CNCA-C18-03:2020)(見附件,以下簡稱新版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認監委《關于發布消防産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認監委公告2014年第15号)同時廢止。
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依據新版規則和已發布的強制性産品認證通用實施規則要求,制定對應的認證實施細則并向認監委備案。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指定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此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轉換工作采取到期換證、産品變更、标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附件:1.火災報警産品(CNCA-C18-01:2020)
2.滅火器産品(CNCA-C18-02:2020)
3. 避難逃生産品(CNCA-C18-03:2020)
認監委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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